抵押权人:莒南县民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抵押人:阚京鹏、李艳
抵押物:房产:坐落于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坪上镇王家岭社区(原赵家沙土汪村)。
抵押期间:2019年7月26日至2020年7月2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三条、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于二○一九年五月二十日发布的《关于指定莒南县公证处为农村个人私有房产等财产抵押登记机构的通知》的规定,准予抵押登记特发此证。登记证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以上抵押物登记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特此公告
山东省莒南县公证处
2019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