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人:莒南县民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抵押人:张念伟、徐丽萍
抵押物:1、房屋及储藏室:房屋坐落于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坪上镇竹园社区(文龙河社区19号楼1单元501室);2、土地承包经营权:《荒山承包合同》。
抵押期间:2019年8月15日至2020年8月1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三条、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于二○一九年五月二十日发布的《关于指定莒南县公证处为农村个人私有房产等财产抵押登记机构的通知》的规定,准予抵押登记特发此证。登记证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以上抵押物登记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特此公告
山东省莒南县公证处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