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金龙河社区三期供水设备供货及安装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对供水设备供货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基本内容:2套供水设备及安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设备参数);
2、工程地点: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金龙河社区三期;
3、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4、工期:15日历天;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格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
2、投标人必须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生产厂家;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与本次招标内容相符合的经营实力和履约能力;所投报产品及相关安装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4月13日至2020年4月17日(每天8:30-11:30 13:30-17:00),过时不予受理。
2、获取方式:凡具有相应投标资质并有意投标的投标人须在2020年4月13日至2020年4月17日(每天8:30-11:30 13:30-17:00)通过电子邮箱(15265997379@163.com)向我单位提供以下资料,并通过电话向我单位确认,过时不予受理。收到上述资料后通过电子邮件发放招标文件。
(1)合格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电子扫描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电子扫描件,代理人联系电话。
3、招标文件答疑截止时间:2020年4月18日上午09:00时
投标人须在答疑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邮箱向我单位提出,并通过电话向我单位确认,过时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以采用投标保证金、保险保函、银行保函等任一形式作为投标保证,均需符合《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投标保证保险工作的意见(试行)》鲁建建管字(2018)11号的相关规定。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5月7日上午10:00时。
地点: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政务大厅(临港经济开发区人民路1号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2、开标时间:2020年5月7日上午10:00时。
地点: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政务大厅(临港经济开发区人民路1号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官网等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沂市振坪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主任、路科长 联系电话:(0539)7766715
代理单位:临沂市鲁泰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8905391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