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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金龙河社区三期供水设备供货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4-13 

一、招标条件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金龙河社区三期供水设备供货及安装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对供水设备供货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基本内容:2套供水设备及安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设备参数);

2、工程地点: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金龙河社区三期;

3、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4、工期:15日历天;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格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

2、投标人必须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生产厂家;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与本次招标内容相符合的经营实力和履约能力;所投报产品及相关安装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4月13日至2020年4月17日(每天8:30-11:30 13:30-17:00),过时不予受理。

2、获取方式:凡具有相应投标资质并有意投标的投标人须在2020年4月13日至2020年4月17日(每天8:30-11:30 13:30-17:00)通过电子邮箱(15265997379@163.com)向我单位提供以下资料,并通过电话向我单位确认,过时不予受理。收到上述资料后通过电子邮件发放招标文件。

(1)合格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电子扫描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电子扫描件,代理人联系电话。

3、招标文件答疑截止时间:2020年4月18日上午09:00时

投标人须在答疑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邮箱向我单位提出,并通过电话向我单位确认,过时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以采用投标保证金、保险保函、银行保函等任一形式作为投标保证,均需符合《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投标保证保险工作的意见(试行)》鲁建建管字(2018)11号的相关规定。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5月7日上午10:00时。

地点: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政务大厅(临港经济开发区人民路1号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2、开标时间:2020年5月7日上午10:00时。

地点: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政务大厅(临港经济开发区人民路1号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官网等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沂市振坪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主任、路科长 联系电话:(0539)7766715

代理单位:临沂市鲁泰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8905391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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