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网站

简 / 繁体移动版网站无障碍阅读长者模式智能检索微博网站支持IPv6

简体 / 繁体
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公示公告>>正文

莒南县2020年第30批次建设用地(莒征启公告〔2020〕15号“地块25”、莒征启公告〔2020〕17号“地块5”)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9-28 

依据中央、山东省委、临沂市委关于积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意见,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要求,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对莒南县2020年第30批次建设用地(莒征启公告〔2020〕15号“地块25”、莒征启公告〔2020〕17号“地块5”)土地征收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风险评估概要

1.项目名称:

莒南县2020年第30批次建设用地(莒征启公告〔2020〕15号“地块25”、莒征启公告〔2020〕17号“地块5”)土地征收

2.项目地点:

地块25:东至东唐家楼村有林地;西至东唐家楼村旱地;南至东唐家楼村旱地;北至国泰炭业项目用地。

地块5:东至国泰炭业项目用地;西至东唐家楼村农村道路;南至东唐家楼村旱地;北至东唐家楼村旱地。

3.项目概况:

本次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团林镇镇东唐家楼村,用途为工业用地,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二、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估单位提出相关可行性意见和要求。

2.任何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公众期间提出完善项目风险的防范及化解的意见和建议。

3.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港经济开发区分局、评估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的方式向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港经济开发区分局、评估单位、地方政府等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评估主体

评估主体: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港经济开发区分局

评估主体地址:临沂市临港经济开发区坪上镇

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及联系电话

评估单位:济南国泰空间规划勘查设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济南市历城区二环东路东环国际广场C座2501

联系人:公富英

联系电话:17854117491

公示时间:2020年9月28日-2020年10月4日

上一条:莒南县2020年第29批次建设用地(莒征启公告〔2020〕15号“地块19、地块20、地块21、地块22”)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告) 下一条:莒南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莒征启公告〔2020〕15号)地块10、11、12、13、14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公示

关闭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