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央、山东省委、临沂市委关于积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意见,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要求,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对莒南县2020年第28批次建设用地(莒征启公告〔2020〕15号“地块7、地块8、地块9”)土地征收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风险评估概要
1.项目名称:
莒南县2020年第28批次建设用地(莒征启公告〔2020〕15号“地块7、地块8、地块9”)土地征收
2.项目地点:
地块7:东至坪壮路;西至陈家老窝村其他林地;南至钢材市场项目用地;北至陈家老窝村其他林地。
地块8:东至钢材市场项目用地;西至臧家庄子村果园;南至臧家庄子村果园;北至钢材市场项目用地。
地块9:东至鲁钰机械项目用地;西至壮岗西村水浇地;南至壮岗西村水浇地;北至壮岗西村水浇地。
3.项目概况:
地块7: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壮岗镇陈家老窝村,用途为工业用地,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地块8: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壮岗镇陈家老窝村、臧家庄子村,用途为工业用地,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地块9: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壮岗镇壮岗村,用途为工业用地,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二、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估单位提出相关可行性意见和要求。
2.任何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公众期间提出完善项目风险的防范及化解的意见和建议。
3.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港经济开发区分局、评估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的方式向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港经济开发区分局、评估单位、地方政府等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评估主体
评估主体: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港经济开发区分局
评估主体地址:临沂市临港经济开发区坪上镇
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及联系电话
评估单位:济南国泰空间规划勘查设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济南市历城区二环东路东环国际广场C座2501
联系人:公富英
联系电话:17854117491
公示时间:2020年9月28日-2020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