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临沂钢投新能源有限公司117万吨煤炭干馏处理综合利用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迁建)
建设单位:临沂钢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莒南县团林镇。项目西侧为芦山路、南侧为黄海八路。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400261.29m2。主要建设2×56孔JNDX3-6.25-16型复热式捣固焦炉,1套170t/h干熄炉配套1台79.5t/h余热锅炉、1台25MW发电机组,配套备煤、冷凝鼓风、HPF脱硫、制酸、硫铵、蒸氨、洗脱苯、油库、煤气储配、空压站、软水站、制冷站、凝结水回收站、污水处理等公辅设施。
建设规模:年产全焦117万吨(公称能力)、焦炉煤气53131万Nm3、焦油51521t/a、粗苯17269t/a、硫铵14506t/a、硫酸10000t/a。
二、项目污染产生情况及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气
(1)有组织废气
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备煤废气;装煤废气,焦炉烟气,推焦废气,干熄焦废气,焦炭筛分、转运废气;化产工序、油库各贮槽放散气,脱硫再生废气、硫铵干燥废气,制酸尾气;发电燃气锅炉废气,废水处理站废气。
1)汽车运煤受卸废气:1套袋式除尘器+1根30m排气筒;
2)贮煤仓顶废气:1套袋式除尘器+1根30m排气筒;
3)预破碎废气:1套袋式除尘器+1根30m排气筒;
4)破碎废气:1套袋式除尘器+1根30m排气筒;
5)精煤转运废气:1套袋式除尘器+1根30m排气筒;
6)煤焦制样室废气:1套袋式除尘器+1根15m排气筒;
7)装煤废气:双U型导烟车+高压氨水消烟除尘;1座干式净化除尘地面站(袋式除尘器)+1根35m排气筒;
8)焦炉烟气:1套碳酸氢钠(SDS)干法脱硫+布袋除尘+ SCR脱硝装置+1根145m排气筒;
9)推焦废气:1座干式净化除尘地面站(袋式除尘器)+1根35m排气筒;
10)干熄焦装排焦烟气:1座干式净化除尘地面站(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塔)+1根27m排气筒;
11)干熄焦放散气:送焦炉烟气除尘脱硫脱硝系统,通过焦炉烟囱排放;
12)湿熄焦废气:熄焦塔内折流板式除尘,熄焦塔高45m排放;
13)焦炭筛分、转运、装车废气:1套袋式除尘器+1根30m排气筒。
14)化产各贮槽放散气:煤气净化工段、油库单元各贮槽放散口和呼吸阀排放的气体进行控制和回收,新上压力平衡系统,将放散气体集中回收,引入鼓风机前负压煤气管道;
15)脱硫再生塔废气:1座尾气洗净塔+1根30m排气筒;
16)硫铵干燥废气:旋风除尘器+水洗塔+1根26m排气筒;
17)制酸尾气:经尾气洗净塔+除雾处理后送焦炉烟气脱硫脱硝系统进一步处理,通过焦炉烟囱排放;
18)发电煤气锅炉:1套SCR脱硝装置+碳酸氢钠(SDS)干法脱硫+布袋除尘+1根60m排气筒排放;
19)废水处理站废气:水洗+生物法处理+1根15m排气筒。
(2)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源为焦炉炉体无组织烟气;废水处理站未收集废气,物料运输、装卸、转运过程产生的无组织粉尘。项目为了控制无组织废气产生量,减少物料损失和防止污染环境,采取了源头控制、过程强化管理等措施。
2、废水
拟建项目运行过程中,废水可分为三类,即生产废水、生产净废水及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主要为酚氰废水;备用湿熄焦废水;生产净废水主要为各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锅炉定排水、脱盐水站排浓盐水。
拟建工程酚氰废水主要为剩余氨水、蒸氨废水、终冷排污水、粗苯分离水等工艺废水、煤气水封水、实验室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等,其中蒸氨废水为工艺过程废水,在净化煤气过程产生的剩余氨水、终冷排污水、粗苯分离水、尾气洗净塔洗涤废水,首先送入蒸氨工序进行蒸氨回收其中NH3,蒸氨后产生蒸氨废水。酚氰废水含有较高浓度的CODcr、氨氮、BOD5、挥发酚、氰化物及油类等,排入酚氰废水处理站预处理段,经预处理后排入废水站调节池进一步处理。各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锅炉定排水、脱盐水站排浓盐水属于生产净废水,进入酚氰废水处理站深度处理段处理。生活污水进入废水处理站生化处理单元,提高废水的可生化性。
湿熄焦循环水采用混凝沉淀处理工艺,处理后的熄焦水回送到粉焦沉淀的清水池中,与剩余熄焦循环水混合后送至熄焦塔循环使用。
本项目建设酚氰废水处理站1座,预处理能力100m3/h,深度处理能力200m3/h。废水处理站采用“预处理、二段生化处理+后处理+深度处理”工艺,废水经上述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中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标准和《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1间接排放限值要求,淡水回用于循环冷却系统补水,浓盐水送配套钢铁厂冲渣使用。
3、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
一般工业固废:备煤除尘系统、装煤机侧地面除尘站、焦炉烟气除尘系统回收煤尘:配入炼焦煤中利用;推焦焦侧地面除尘站、干熄焦地面除尘站、焦处理除尘系统、干熄焦循环气体除尘器回收焦粉:作为产品外售;湿熄焦沉淀产生焦粉:收集后送配煤炼焦;硫铵粉尘:作为硫铵产品外售;废反渗透膜、废布袋、废分子筛:厂家定期更换回收处理;脱硫灰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处理措施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
危险废物:焦油渣,沥青渣,酸焦油,酚氰废水处理站污泥:返回备煤车间配煤炼焦;脱硝废催化剂、制酸废催化剂、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实验室废试剂、废活性炭、废膜: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收集、贮运和转运环节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
生活垃圾为一般废物,厂区统一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收运。
综上,本项目产生的固废通过企业内部循环利用或周边企业综合利用全部得到了妥善处置。
4、噪声
本工程针对各类主要声源的特点,采取隔声、消音、减振、吸声等治理措施。对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在采用提高安装精度,减小声源噪声的同时,主要采取厂房等建筑物的隔声、距离衰减等途径进行控制;空气动力性噪声主要采取消声、减震等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各厂界昼、夜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本项目对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可达标排放;
3、本项目采用的污染治理工艺合理,已将产生的污染物总量大幅度削减,排放量较小;
4、项目建成后不改变地区环境质量现状。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到临沂钢投新能源有限公司阅评估报告简本。如需进一步索取补充信息,通过电话或者邮件等形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此次公示主要旨在了解公众对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地下水、噪声及环境风险等影响居民生活的主要环境要素的认知情况,对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当地经济发展,周围居民生活影响的态度以及是否赞成该项目建设地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临沂钢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临港区域高端不锈钢与先进特钢园区内
联系人:张波电话:13589692339
邮箱:75904315@q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附件1:公众意见表
附件2:项目环评报告书简本
附件3: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临沂钢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