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全国、省、市妇联关于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要求,进一步加强家庭文明建设,区文化宣传办公室、区党群工作局、区广播电视台决定,2014年2月—5月,在全区组织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群众自荐、互相学习、共同分享为宗旨,最大限度地吸引群众参与,广泛开展契合家庭需求、群众喜闻乐见的寻找活动,深入挖掘、宣传“最美家庭”感人事迹,大力弘扬符合传统美德、体现时代精神的家庭道德规范,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贡献力量。
二、活动时间
2014年2月—5月
三、推荐范围及条件
我区范围内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在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家庭,均可参加。
四、活动步骤
(一)活动启动。2月28日,区文化宣传办公室、区党群工作局、区广播电视台联合下发通知,印发《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实施方案》启动活动,同时争取新闻媒体支持,广泛发布活动消息,吸引广大家庭参与。
(二)家庭推荐。候选家庭推荐将通过组织推荐、群众自荐两种方式进行。
组织推荐。在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的基础上,各镇择优推荐8—10个候选家庭、各单位择优推荐1—3个候选家庭(分批次推荐)。第一批推荐时间为2014年3月5日前,第二批3月15日前,第三批3月25日前,逾期不再接受推荐。各级要依托“妇女之家”普遍建立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专题宣传栏,张贴活动启事、宣传画,播放活动宣传片,并借助“新农村新生活”培训集中宣传,组织巾帼志愿者入户宣传等形式,发动妇女和家庭踊跃自荐、相互推荐,择优选出本地“最美家庭”。
群众自荐。在临港临港经济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lylgcyq.gov.cn/)公告栏刊登《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实施方案》,家庭可自行登陆网站,下载表格,经所在村(社区)村委会盖章后,就近向所在镇妇联、各单位妇委会申报。
(三)事迹展播。在组织推荐和群众自荐的基础上,择优选取候选家庭,在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广播电视台、《临沂临港报》进行事迹展播,以生动活泼的形式晒家庭幸福生活、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
(四)投票评选。事迹展播结束后,在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lylgcyq.gov.cn/)进行公示,组织专家和群众代表、区新闻媒体负责人评审,广大群众通过发送手机短信的方式进行投票,最后确定30—50个临港区“最美家庭”,并上报参加临沂市“最美家庭”评选活动。
(五)表彰宣传。“5·15”国际家庭日期间,主办单位联合举办“最美家庭”表彰活动。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周密部署,精心策划,发动广大家庭参与到活动中,努力使寻找过程成为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推进家庭文明建设的过程。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活动方案,明确阶段工作任务,确保活动扎实推进。各镇、各单位要在广泛发动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最美家庭”遴选和推荐工作,按照区里规定的时间要求分批报送候选家庭,并及时报送活动开展情况、群众自荐情况、新闻热点及重要线索,配合区里做好相关宣传。
(二)广泛宣传发动。要以最大限度扩大群众参与率和活动社会影响力为目标,扎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妇女之家”宣传发动要实现全覆盖。在城乡“妇女之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女性相对集中的工作场所、女性社会组织等广泛开设活动宣传平台,张贴和播出活动宣传画、宣传片、公益广告等,引导妇女和家庭踊跃参与。区里将借助新闻媒体宣传,集中时段宣传当地活动开展情况,展播最美家庭事迹,扩大活动影响力和感召力。
(三)及时报送材料。候选家庭要填报推荐表一式6份(A4纸),800—1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3份、家庭生活照片1—2张(jpg格式,100kb以内)。各镇、各单位要按照时间要求,按时分批次报送,并加盖公章后报区党群工作局,所有材料电子版同时发送至党群工作局邮箱(dangqunju@163.com)。各镇、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宣传发动场次、群众知晓率、参与率等)、群众自荐情况(数量、参与方式等)、新闻热点及重要线索也要及时报送。
注:推荐的候选家庭事迹务必真实可靠。如有不实现象,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附件:“最美家庭”推荐表
区文化宣传办公室
区党群工作局
区广播电视台
2014年2月28日
附件:“最美家庭”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