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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临港新兴产业园区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6-1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临港新兴产业园区的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位置:位于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东部。

规划年限:2021年-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5年,远期为2035年。现状基准年为2020年。

规划范围:西至坪涛路北段、临港二路北段,北至临港三路、坪岚铁路,东至芦山路、日照市边界,南至绣针河北岸。规划总用地面积为7.89平方公里。

规划总目标:国家级新兴都市工业园;汽车产业链及配套示范园;木材深加工示范园;临沂新旧动能转换示范园。

二、委托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概况

委托单位: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人民路1号

联 系 人:张文昌

联系电话:1586693393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39号金玉山大厦24楼

联系人:李工电话:0539-7205521电子信箱:lyhksywek@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主要工作程序是通过对周围环境调查分析,并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咨询设计人员等,基本掌握与临港新兴产业园区生产、环境相关的因素,并通过数学模型计算等方法,预测、评价规划实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并提出污染防治对策,在此基础上编制本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便为项目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按照临港新兴产业园区的性质、规模、建设内容、发展规划,结合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等,调查主要敏感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资源、环境质量现状、分析现有环境问题和发展趋势,预测和评价临港新兴产业园区规划建设对当地环境空气、生态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等的影响,对临港新兴产业园区内的布局及功能分区的合理性、园区内规划与所在区域发展规划的协调性、园区内土地利用的生态适宜度等进行分析,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调整方案和污染控制措施与对策。根据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确定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原则要求,提出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

五、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完成后,查阅报告书全本(除保密外),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及方式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环保主管部门提交公众意见表,也可直接交至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链接如下: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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