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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港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管办公室关于公布符合安全总监任职条件的人员名单文件(第二批)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0-26 

根据《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总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第九条的规定,经审核,王淑祥、鲁守良、徐康平、孙国生、龚福春、孔令强等6名同志符合安全总监任职条件,请以下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安全总监任职手续,明确专项分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具体名单公布如下:

临沂力强化工有限公司王淑祥

临沂金港精细化工有限公司鲁守良

临沂诺拉化工有限公司徐康平

临沂六环化工有限公司孙国生

山东鑫昌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龚福春

临沂长青化工有限公公司孔令强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管办公室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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