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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30万t/a有色金属全组分清洁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2-26 

一、项目情况说明

山东中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6月9日,注册资本1500万元,该公司拟在山东临港经济开发区黄海九路南侧建设处理30万t/a有色金属全组分清洁利用项目。工程主要回收、处理废旧铅酸蓄电池,生产精铅、合金铅,处理废旧铅酸蓄电池30万t/a。

蓄电池既是铅的主要消耗者,又是废铅的主要产生者。我国2011年的铅产量有85%用于蓄电池的生产,用铅量达140万吨。据预测,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发展,在今后的十年中我国用于蓄电池生产的铅的总量将以年6.1%的速度增长。因此如何利用废旧蓄电池这一宝贵的再生铅原料是实现我国铅工业健康发展的一个必要前提。回收再生铅资源有利于环境保护。铅是有害于环境和人体健康的金属,各种铅废料若不加以合理回收,都将成为环境的污染源,尤其是废铅酸蓄电池,只有充分回收利用,才能避免其中的铅膏和硫酸污染环境。可见,为保护环境,保证铅工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发展再生铅工业,使铅金属进入生产—消费—再生的良性循环,这是一个长远的战略问题。

基于上述情况,山东中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引进转化吸收国内外的蓄电池铅回收清洁生产工艺,项目生产采用欧洲先进工艺技术与设备,通过全自动预处理和回收技术处理废旧蓄电池,真正实现再生资源充分利用、清洁生产和环境无害、技术和产品附加值高的战略目标。

二、拟建项目工程内容

1、项目名称:山东中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30万t/a有色金属全组分清洁利用项目

2、建设单位:山东中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园化工园区内,占地200亩。

5、生产规模:建设规模为年处理废旧蓄电池30万t,年产8.7万吨合金铅、10.7万吨精铅

6、总投资:项目总投资150000万元

三、工程产业政策和规划的符合性

1、产业政策符合性: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本项目所采用工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淘汰类和和限制类项目,为允许类;项目符合《铅锌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07年第13号)、《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公告2012年第38号)、《废铅酸蓄电池收集和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09);符合鲁环发[2007]131号文。

2、规划符合性:拟选厂址位于临沂市临港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内,本项目属于资源回收综合利用类项目。项目符合《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1-2030年);符合《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符合《山东省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符合《临沂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对涉铅项目的布局要求。

四、环境质量现状及评价

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拟建项目厂址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除TSP、PM10、PM2.5部分超标外,其余因子均能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超标原因主要是北方天气干燥引起。拟建工程排放的SO2、NO2、铅尘最大浓度贡献均出现在污染源近距离范围内,且浓度贡献均相对较小,远低于标准限值。对远距离范围的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很小。

采用环境保护部评估中心实验室制作并发布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标准计算程序(ver1.0)进行计算的结果可知本项目各污染因子均无超标点。综合考虑铅锌行业准入条件要求,拟建项目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1km。

拟建项目废气治理措施事故状态下会出现铅尘超标排放现象,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大,危害周围居民健康,因此运行时要切实加强监控措施,杜绝非正常工况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一旦出现废气治理设施事故状态,应立即停止生产,待废气治理设施修复后方可恢复生产。在项目设计规划及建设时应尽量加宽场址周围的绿化隔离带及选择种植相应树种。

2、地表水影响评价结论

所监测河流龙王河BOD5、总磷有超标现象,龙王河支流因子中CODcr、BOD5、氨氮、总磷存在超标现象,其余因子在各监测点位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根据现场调查,龙王河及排水沟渠主要是接纳了沟渠沿线各村庄生活污水导致水体中部分监测因子超标。

根据本项目废水处理方案,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循环利用,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相关标准后全部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在严格落实污染治理措施的条件下,本项目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地下水影响分析结论

地下水现状监测:除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外,其余监测因子在各监测点各监测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的要求。超标原因与当地水文地质及生活面源污染有关。

根据对区域水文地质条件和厂区及周边地质、水文地质条件的分析,在厂区污水不外排、地面标高进行相应抬升,基础开挖不破坏粘土层,并且严格做好防渗、防漏及污水应急收集处理工作的情况下,拟建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建设较适宜。

4、噪声影响评价结论

噪声现状监测与评价表明:拟建项目场址昼夜间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且噪声背景值较低,项目场址处声环境质量较好。

噪声环预测与评价表明:项目建成后,厂界昼夜间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但为降低噪声对办公管理区的影响,应合理安排运输车量运输时间和路线计划,当途经噪声敏感点时应控制好车速,以降低主要噪声源强。

五、评价结论

拟建项目建设符合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铅锌行业准入条件,满足环保规划要求,项目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和《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等相关政策的要求。该厂址建厂条件较好,具有交通运输方便,供水、供电、原料供应有保证等诸多有利因素。拟建项目的建设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严格按照《废铅酸蓄电池收集和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09)规定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对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噪声影响较小,固废100%合理处置,能够做到三废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要求。但为防止本项目对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拟建项目各车间、物料堆存场所均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加强防渗,在满足防渗要求的前提下厂址选择可行。在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强化厂区防渗的前提下,拟建项目对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拟建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目前本项目环评报告书已编制完成,欢迎广大市民向本项目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内容包括:

根据环境影响预测内容及结论进一步征求公众对厂址选择合理性、工程建设内容、污染防治措施方面的建议、卫生防护及相应的工程避让等方面和公众针对项目审批对环保部门的要求。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环评已形成报告书简本,该简本可向山东中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或环评单位索取,简本查阅时间为2014年12月20日~2014年12月30日,在该时间内公众可向环评单位索取补充信息,公众提出意见后,可通过电话、信件进行意见表述。

八、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中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方式:13791566778

九、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联系人:倪晓

联系方式:0531-85870027

山东中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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