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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港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管办公室关于调整符合安全总监任职条件的人员名单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3-03 

根据《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总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第九条的规定,经审核,杨涛、张朝飞和张广厚3名同志符合安全总监任职条件,请以下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安全总监任职手续,明确专项分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具体名单公布如下:

山东钢铁集团永锋临港有限公司杨涛

山东永安昊宇制管有限公司张朝飞

山东鹤洋木业有限公司 张广厚

决定免去:

毕云华的山东钢铁集团永锋临港有限公司安全总监职务

孟祥岭的山东鹤洋木业有限公司安全总监职务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管办公室

202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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