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山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鲁发改投资〔2014〕471号)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开展前期工作时,应当对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调查分析,征询相关群众意见。现对“山东豪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聚合氯化铁、2万吨聚合硫酸铁、12万吨聚合氯化铝、3万吨硫酸铝、1万吨碳源、1万吨聚丙烯酰胺、5万吨钢渣促进剂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如下: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3万吨聚合氯化铁、2万吨聚合硫酸铁、12万吨聚合氯化铝、3万吨硫酸铝、1万吨碳源、1万吨聚丙烯酰胺、5万吨钢渣促进剂项目
建设地点: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壮岗镇坪南路与板团路交汇北100米路西(山东豪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内)。符合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建设内容及规模:山东豪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计划投资15000万元,新建年产3万吨聚合氯化铁、2万吨聚合硫酸铁、12万吨聚合氯化铝、3万吨硫酸铝、1万吨碳源、1万吨聚丙烯酰胺、5万吨钢渣促进剂项目,项目生产用房占地面积约8880m2,总建筑面积约8880m2。
2.征求公众意见
为听取项目涉及的利益相关者、受到影响的周边居民、企业和其他组织等对该项目有关工作的意见和诉求,加强公众参与,准确识别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指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围绕项目建设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结合建设方案,主要从一下几个方面(但不限于):对该建设项目的了解途径;对该建设项目可能产生或担心出现的主要影响;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和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对项目建设运营的意见和诉求,对交通出行及生活影响的意见和诉求等。
3.公众意见反馈形式和注意事项
(1)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向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看法。
(2)注意事项
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请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公众意见提出时间为项目信息公开后7个工作日内,请公众在本公示期限内提出宝贵意见。
4.建设单位
山东豪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评价单位:山东恒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沂蒙北路68号
联系邮箱:hw8896916@163.com
联系电话:0539-8896916(刘工)
6.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山东恒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