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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征预公告〔2022〕11号“地块2、地块3”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告)

来源: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网站  发布时间:2022-08-17 

依据中央、山东省委、临沂市委关于积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意见,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要求,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对莒南征预公告〔2022〕11号“地块2、地块3”土地征收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风险评估概要

1.项目名称:

莒南征预公告〔2022〕11号“地块2、地块3”土地征收

2.项目地点:

地块2:东至三和居村(东辛庄村)旱地,西至三和居村(东辛庄村)旱地,南至三和居村(东辛庄村)旱地,北至三和居村(东辛庄村)旱地。

地块3:东至朋河新村(朋河石村)旱地,西至三和居村(东辛庄村)旱地,南至朋河新村(朋河石村)旱地,北至三和居村(东辛庄村)旱地。

3.项目概况:

本次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坪上镇三和居村(东辛庄村、西辛庄村、),团林镇桑园新村(李家桑园村、吴家庄村)、朋河新村(朋河石村)、黄所新村(双合村),用途为仓储物流用地、商业用地,符合公共利益需要。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二、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估单位提出相关可行性意见和要求。

2.任何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公众期间提出完善项目风险的防范及化解的意见和建议。

3.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评估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的方式向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评估单位、地方政府等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评估主体

评估主体: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港经济开发区分局

评估主体地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务服务中心

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及联系电话

评估单位:山东国泰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舜泰广场9号楼北楼3楼A1室

联系人:张传发

联系电话:15552552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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