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向公众介绍临沂裕荣精细化学有限公司2.4万吨/年含乙腈溶剂和1000吨/年含丙酮溶剂的回收、利用、处置项目的污染治理情况,充分了解相关政府部门、专家、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引导公众参与项目讨论,加强公众的环保意识,根据环发[2006]28号《关于印发<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和鲁环评函[2012]138号《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行公众参与问卷调查。
临沂裕荣精细化学有限公司2.4万吨/年含乙腈溶剂和1000吨/年含丙酮溶剂的回收、利用、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现将该工程环评主要结论公布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临沂裕荣精细化学有限公司2.4万吨/年含乙腈溶剂和1000吨/年含丙酮溶剂的回收、利用、处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临沂市临港经济开发区黄海九路西首,临沂裕荣精细化学有限公司厂区内,投资6500万元。建设规模包括设计处理废乙腈溶剂2.4万t/a,废丙酮溶剂0.1万t/a。配套建设20t/d焚烧系统、污水浓缩装置、4t/h余热锅炉、8t/h燃气锅炉等
拟建项目为危险废物综合处置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鼓励类第三十八条“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第15款“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和《临沂市现代产业发展指导目录》中第十二、节能环保“第一类鼓励类”中“2、先进环保产业(水、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治理及生态修复,垃圾和危险废物处理,环境监测仪器,低碳技术,环保材料、药剂,环保服务等)”,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和临沂市产业发展指导要求。
项目位于临港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内,用地类型为二类工业用地,符合化工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项目从事废乙腈溶剂和废丙酮溶剂的回收,生产乙腈和丙酮,符合化工园区产业发展规划。
拟建项目选址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HJT176-2005)及环境保护部2012年第33号公告、《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 2042-2014)等相关条款要求
二、污染防治措施要点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
①溶剂回收过程中产生的不凝气:主要成分为乙腈、丙酮、二氯甲烷等挥发性有机物,进入焚烧炉焚烧处理;
②燃气锅炉废气:主要污染物为SO2、NOX、烟尘等,经高空排放;
③污水浓缩不凝汽:主要成分为乙腈、丙酮、二氯甲烷等挥发性有机物,进入焚烧炉焚烧处理;
④焚烧炉烟气:主要污染物为SO2、NOX、烟尘、二噁英等,经过高温脱硝+急冷塔+文丘里反应器+布袋除尘器+碱洗喷淋塔+烟气加热后通过36m高烟囱排放。
⑤装置区及罐区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管理可得到有效控制。
(2)废水:项目废水包括污水浓缩系统产生的废水、车辆冲洗废水、装置地面冲洗废水、循环系统排污水、锅炉排污水、软水系统排水及生活污水等。项目废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项目废水最终排入小龙王河。
(3)固体废物:项目固废主要为焚烧炉炉渣、飞灰、污水站污泥及员工生活垃圾等。其中焚烧炉炉渣、飞灰、污水站污泥属于危险废物,污水站污泥进入焚烧炉焚烧处理,焚烧炉炉渣、飞灰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4)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风机、锅炉、制氮机、物料泵、冷却塔等,噪声值在65-90dB之间,通过采取消声、减振及厂房隔音等措施后,经过距离衰减可做到厂界达标排放。
(5)风险: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主要风险隐患为乙腈、丙酮等,厂区内设置事故水池和导排系统,一旦发生事故,及时通过导排系统将事故废水导入事故水池,以免其在厂区内漫流。采取严格的防范措施后,项目事故风险发生概率较低,风险可接受。
综上,拟建项目采取一系列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污染物排放均满足环保要求。
三、环境影响概述
项目锅炉废气满足《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3)表2及《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的通知》(鲁环函〔2014〕420号)要求;焚烧炉废气排放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1标准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表3标准中危险废物焚烧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限值要求;经过预测分析,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废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项目废水最终排入小龙王河,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对各设备采取严格的防噪降噪措施,项目噪声可做到厂界达标;项目固废可做到全部妥善处理不外排。拟建项目采取一系列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污染物排放均满足环保要求。
四、环境影响报告主要结论
临沂裕荣精细化学有限公司2.4万吨/年含乙腈溶剂和1000吨/年含丙酮溶剂的回收、利用、处置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城市总体规划和相关规划的要求;项目选址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HJT176-2005)及环境保护部2012年第33号公告、《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 2042-2014)等相关条款要求;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后,拟建项目满足当地环境功能要求;符合清洁生产及循环经济要求;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工程风险能够有效控制。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选址合理,建设是可行的。
五、查阅本项目环评简本方式及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临沂裕荣精细化学有限公司(联系人:徐立枫18306503000)和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石小倩0531-81795815(-8)转8027)将为公众提供报告书简本查询、查阅服务。同时在厂址周围村庄进行关于本工程的公众意见调查问卷的发送及征集工作。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自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同时向临沂裕荣精细化学有限公司和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外抄送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公告发布单位:临沂裕荣精细化学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