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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鑫伟矿业有限公司年开采10万立方米花岗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1-19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要求,对临沂鑫伟矿业有限公司年开采10万立方米花岗岩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开采10万立方米花岗岩项目

项目概况:本项目由临沂鑫伟矿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建设地点位于临港经济开发区朱芦镇幸福山村。项目总占地面积为45250m2,共有7个拐点圈定,开采标高+212m—+130m,建设规模为年开采10万立方米花岗岩。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临沂鑫伟矿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赵停伟

联系人:宋德新

联系电话:13573962619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唐山立业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39-2113998

电子信箱:liyanqing0106@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以及主要内容

1、通过现场勘查,了解拟建工程周围环境状况并收集相关工程及环境资料,根据技术要求,完成报告书的编制工作,上报审批。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技术导则要求,充分利用已有的技术资料进行项目的工程分析、污染工序辨识和环境影响分析。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以项目工程分析为基础,以运行期环境空气影响分析、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和公众参与专题评价为评价重点,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与对策,保证公众利益,实现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和谐,实现三个效益的统一。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的建设有何意见和要求;

2、对本项目运营期的环境保护有何建议或要求;

3、对本项目运营期所关注和担心的环境问题;

4、对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有何要求。

(六)公示说明

可寄信或打电话、发传真、发短信、发电子邮件提出个人、部门、单位的建议。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

特此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上述方式联系我们!本公告自公布十日内有效。

临沂鑫伟矿业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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