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本工程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工程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企业及项目概况
山东潇乐锆钛新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6000万元,在临沂市临港经济开发区团林镇大山路与黄海十路交汇处以西168米建设年选6万吨锆英砂项目。
本项目年选锆英砂6万吨,采用浮选、磁选、电选、酸洗等工艺对低品位锆英砂进行加工处理,主要产品为高级锆英砂2万吨/年、普通锆英砂3万吨/年,金红石2000吨/年,副产品为水处理剂三氯化铁。项目主要租赁1座生产车间,布置浮选机、磁选机、电选机、酸洗罐、烘干机、焙烧炉等主要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要求,符合《莒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相关规划要求,符合区域生态环境准入要求。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 山东潇乐锆钛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 址 : 山东省临沂市临港经济开发区团林镇大山路与黄海十路交汇处以西168米
联 系 人 : 于海阔
电 话 : 13792985883
E - mail:2034544915@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环评单位:山东加之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网络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按上述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完成后发送建设单位联系人邮箱,也可通过电话直接向建设单位反映。
山东潇乐锆钛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