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交易团一般性展位数量安排及使用管理办法》《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山东省交易团临沂分团一般性展位安排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第140届广交会申请参展企业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初审,市商务局复审,现对7家企业申请的9个展区评审分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对公示评审分数存在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7月15日-2026年7月17日)实名来函,或与临港区经发局商务服务部联系,逾期不予受理。
电话:0539-7556266
附件:临港区第140届广交会申请参展企业资格评审分数公示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