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本工程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工程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企业及项目概况
山东域潇铪业新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0万元,在临沂市临港经济开发区团林镇大山路以西黄海十一路以北建设年产3000吨海绵锆。
本项目年产海绵锆3000吨,采用镁热还原法,以四氯化锆、镁锭为主要原辅料进行海绵锆的生产,主要产品为海绵锆,副产品为氯化镁。项目主要建设还原蒸馏车间、精整车间等建筑物,布置蒸发炉、还原炉、真空过滤罐、破碎机、混料机等主要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要求,符合《莒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相关规划要求,符合区域生态环境准入要求。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 山东域潇铪业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 址 : 山东省临沂市临港经济开发区团林镇大山路以西黄海十一路以北158米
联 系 人 : 于工
电 话 : 13792985883
E - mail:2034544915@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环评单位:山东加之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网络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按上述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完成后发送建设单位联系人邮箱,也可通过电话直接向建设单位反映。
山东域潇铪业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