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党工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4月10日至6月15日,区党工委巡察组对壮岗镇壮岗村、刘家砚柱村和朱芦镇朱芦村、石场村共4个省定脱贫攻坚重点村,开展了为期2个多月的巡察。7月7日,区党工委书记专题会听取了第五轮巡察情况汇报,研究了问题整改和线索处置意见。7月9日至7月10日,巡察组分别进行了反馈,并向相关镇党委作了通报。
区党工委巡察组认真贯彻中央巡察工作部署,按照省市委和区党工委巡察工作要求,在坚持政治巡察的基础上,围绕扶贫领域开展重点巡察。从巡察情况看,4个村不同程度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有的党组织核心作用弱化,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有的政治规矩意识不强,没有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对“三重一大”事项不研究或者违规决策;有的村党支部班子凝聚力差,村负责人不思进取、不敢担当;有的党建工作基础薄弱,党建制度执行不力;有的村党组织对于党建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党建档案丢失问题普遍;有的纪律意识淡漠,财务管理漏洞多;有的村党组织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落实财务公开制度不到位,村集体资产管理不善;有的扶贫项目改变用途,集体垫付扶贫收益,闲置扶贫资产。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村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相关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部门处理。
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区党工委书记专题会议要求,所有巡察出来的问题,都要建档立卡、列出清单台账、到人到事,所有问题都要和本人见面,所有的事情都要弄清楚,依规依纪依法分类处置,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违纪的,要按照时间节点,分清责任,依纪依规严肃处置。对落实整改责任不力、问题整改不彻底、线索处置不到位的,要严肃追责,筛选部分典型,公开通报曝光,切实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区党工委巡察组指出,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不打折扣地贯彻执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把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和“四议两公开”等制度,规范党内政治组织生活,搞好自身建设,强化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认真落实财务公开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探索推行支出单据“两委”成员会签做法;加强村集体资产管理,下力气解决承包费收缴不力问题,严格按照程序核销集体固定资产。
被巡察村居所在镇党委书记作出表态,将主动担当,落实责任,强化督导,严肃问责,认真负责地抓好监督整改,切实推动整改落实。4个被巡察村党支部书记表示,将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面认领问题,逐条逐项整改,不折不扣地抓好反馈意见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