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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山东省农药经营许可审查细则》有关规定,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碧春农资经营部等26家农资经营单位提交的农药经营许可申请,我局正式受理,通过资料审查和现场实地核查,符合农药经营许可条件,拟办理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18年11月13日至11月19日,凡对上述审查结果有异议的,拨打电话0539-7666016反馈。如无异议,我们将在法定程序内颁发《农药经营许可证》。
临港经济开发区农林水利局
2018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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