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总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第九条的规定,经审核,王淑祥、鲁守良、徐康平、孙国生、龚福春、孔令强等6名同志符合安全总监任职条件,请以下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安全总监任职手续,明确专项分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具体名单公布如下:
临沂力强化工有限公司王淑祥
临沂金港精细化工有限公司鲁守良
临沂诺拉化工有限公司徐康平
临沂六环化工有限公司孙国生
山东鑫昌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龚福春
临沂长青化工有限公司孔令强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管办公室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