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人:山东莒南村镇银行有限公司临港支行
抵押人:刘世坤、龚开香
抵押物:1、房屋:房屋坐落于临港经济开发区坪上镇御水官邸小区3号楼2单元602室。
抵押期间:2019年9月11日至2021年8月1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三条、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于二○一九年五月二十日发布的《关于指定莒南县公证处为农村个人私有房产等财产抵押登记机构的通知》的规定,准予抵押登记特发此证。登记证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以上抵押物登记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特此公告
山东省莒南县公证处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