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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人:山东莒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朱芦支行
抵押人:王涛、孟琳
抵押物:房屋: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朱芦镇横沟社区沿街楼。
抵押期间:2019年9月26日至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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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三条、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于二○一九年五月二十日发布的《关于指定莒南县公证处为农村个人私有房产等财产抵押登记机构的通知》的规定,准予抵押登记特发此证。登记证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以上抵押物登记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特此公告
山东省莒南县公证处
2019年9月26日
上一条:山东省莒南县公证处公证抵押登记公告(2019鲁莒南证抵字第259号) 下一条:山东省莒南县公证处公证抵押登记公告(2019鲁莒南证抵字第2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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